在加強配電盤火災預防的同時,對高、低壓配電室更要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
1、高壓配電室應為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低壓配電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配電室的窗應有防雨雪 、防水、防小動物進入的措施。高、低壓配電裝置同在一室時,它們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1米。
2、每臺充油電氣設備,如斷路器、電壓互感器等,應裝在兩側有隔板的間隔之內,或防爆間隔之內,總油量超過600公斤時,應安裝在單獨的防爆間內,或采用成套的高、低壓配電裝置。總油量在60公斤以上,如油浸電壓互感器,應有貯油設施或擋油設施。
3、連接母線、電纜、通風管道等穿過墻、樓板及地面留下孔洞,應用耐火材料堵塞,防止充油設備著火后火 災擴大。
4、配電室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