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壓斷路器主要是在供配電網絡中,用來分配電能和保護線路及電源設備免受過電流(包括過載及短路)等危害。理⛎想的供電方式是一旦供配電網絡中某一處發生過電流故障時,該處的斷路器迅速跳閘切除故障。而既不使危害進一步擴大,也不引起供電線路中串接的其他斷路器無故跳閘,而影響供電。
我國家庭住宅配電保護五六十年代初大部分是簡單的刀閘式開關及熔絲(瓷插式RC1)組合而成。發生短路時,整棟住宅一片漆黑,更換熔絲不方便。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我國相繼開發了DZ5、DZ12、DZ15系列兩極塑殼斷路器。七十年代末北京開關廠引進德國技術并轉讓國內廠家生產S060系列小型斷路器,但因各種原因未能大規模推廣。八十年代中、后期,天津梅蘭日蘭公司生產的C45N和國內許多生產廠家生產的DZ47系列小型斷路器大規模生產,使我國家用過電流保護斷路器上升到一個新的臺階。
進入新世紀以來,人們的物質生活得到進一步提高,配電系統在住宅領域里的應用對自動化及高可靠性的要求越來越高。然而在現實的電路保護應用過程中經常出現故障電💧流導致同級斷路器同時跳閘甚至越級跳閘的現象。為了保證配電系統供電的可靠性并在出現故障使其影響縮小到僅故障點的范圍之內,我們除了應提高其性能指標外,還應該研究如何改善串接在供配電網絡中上、下級斷路器之間的選擇性保護配合方式。
低壓斷路器的選擇性保護實際上是兩個或多個過電流保護電器之間的一種過電流配合。簡單說就是在下一級保護電器的保護范圍ꦆ內發生短路,過電流故障時應該由該保護電器動作,上一級保護電器不動作,而當該保護電器拒動時,上一級保護電器才動作,要分范圍和有先后♈次序要求。
按照《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第2部分:斷路器》標準的規定,可以分成下述兩種:
全選擇性:在兩臺串聯的൩過電流保護裝置的情況下,負載側的保護裝🔯置實行保護時而不導致另一臺保護裝置動作的過電流選擇性保護。
局部選擇性:在兩臺串聯的過電流保護裝置的情況下,負載側的保護裝置在一個給定的過電流值及以下實行保護時而♏不導致另一臺保護裝置動作的過電流選擇性保護。